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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流動理財」客戶專享多重精彩優惠!
 
劃一0.15%「流動理財」證券買賣佣金
啟用「網上銀行」,並開立證券戶口,
賞100澳門元購物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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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只需使用「網上銀行」用戶名稱及密碼登入「流動理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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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為「網上銀行」客戶? 從以下途徑申請:
www.asia.ccb.com/signup進行登記或親臨各分行
進行登記
 
「電話銀行」服務 0800 555
 
經紀佣金0.15%之條款及細則(「證券買賣優惠」):
   
1. 推廣期由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11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推廣結束日期將於推廣完結前一星期於本行網頁公佈。
2. 證券買賣優惠只適用在推廣期內於本行任何一間分行成功開立證券買賣戶口之客戶(「合資格客戶」) 。
3. 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透過「網上銀行」或「流動理財」戶口買賣香港證券將可獲得0.15%經紀佣金優惠。
4. 合資格客戶必需於開戶前的3個月內未曾持有證劵買賣戶口,方可獲享證券買賣優惠。
5. 合資格客戶於交易時須先繳付標準經紀佣金。減免之經紀佣金將於推廣期結束後3個月內回贈予合資格客戶證券戶口連結之結算戶口。於回贈時,合資格客戶之證券戶口、 結算戶口及「網上銀行」/「流動理財」戶口須仍然有效,方可獲享回贈。
6. 合資格客戶仍須繳付其他非佣金項目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存入證券費、印花稅、交易徵費(如適用者)。
7. 合資格客戶不能為本行職員。
 
100澳門元購物劵(「迎新獎賞」)之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11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推廣結束日期將於推廣完結前一星期於本行網頁公佈。
2. 客戶(「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間 (i) 成功於任何一間分行內開立本行之 (a) 證劵買賣戶口及 (b) 「網上銀行」/「流動理財」戶口;及 (ii) 透過「網上銀行」登記個人聯絡資料(包括電郵地址及手提電話號碼);並 (iii) 透過「網上銀行」/「流動理財」成功完成最少一次的證劵(買/賣)交易,可獲100澳門元超級市場禮券一張(「迎新獎賞」)。
3. 合資格客戶必需於開戶前的3個月內未曾持有證劵買賣戶口或「網上銀行」/「流動理財」戶口,方可獲得迎新獎賞。
4. 合資格客戶應在換領迎新獎賞時仍持有有效的證劵買賣戶口及「網上銀行」/「流動理財」戶口。否則,迎新獎賞將會取消。
5. 換領信將於2011年12月31日或前郵寄至合資格客戶之登記地址。合資格客戶必須依照換領信內之指示領取迎新獎賞。本行不會承擔客戶因所提交予本行的通訊地址無效或不正確而無法送遞換領通知的任何責任,亦不會因上述情況而再次發出換領信。
6. 迎新獎賞以先到先得的方式領取,送完即止。於任何情況下,迎新獎賞均不可取消、轉讓、轉換其他禮品或兌換現金。
7. 本行並非迎新獎賞之供應商,故此不會承擔由禮品供應商提供的產品質素、保養及/或其他之任何法律責任。客戶使用迎新獎賞時需受供應商之條款及細則約束。一切有關迎新獎賞之任何爭議,均應由客戶與有關供應商自行解決。
8. 本行保留權利以其他禮品代替迎新獎賞及暫停、更改或終止優惠及更改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事前通知。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條款及細則的權利。
2. 是次推廣活動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將擁有最終決定權。
3. 以上優惠可互相同時使用, 但不可與其他上述優惠以外之優惠同時使用。
4. 如中英文本在文義上出現分歧,概以英文本為準。
5. 證劵買賣服務受 (i) 網上證劵買賣服務之條款及細則、 (ii) 所有有關之條款及細則及風險披露聲明 及 (iii) 所有有關交易之收費約束。詳情請參閱本行網站。
6. 如有關戶口為聯名戶口,則只有主戶口持有人方可享有優惠,其他戶口持有人不可同時獲享優惠。
 
風險披露聲明
 
證劵買賣服務
證券價格及其收入可升亦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必需考慮其所涉及的風險及應詳細閱讀有關之風險披露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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